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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听器配戴的适应证

2009-10-16 15:43:54 来源:中国耳聋助听器网 浏览:583
(1)年龄:使用助听器无严格的年龄限制,从3个月的婴儿到95岁或以上的老年人,皆可使用。学龄前儿童应及早选配助听器,以利于言语学习。

(2)耳聋程度:35~110dBHL。学龄前儿童>15dB。听力损失为35~90dBHL的,佩戴效果较理想。

(3)听力无波动3个月以上的感音神经性聋,如:先天性聋、老年性聋噪听力损失超过90dBHL的,佩戴助听器对提高言语听力的作用下降,但可使患者感知某些警告信号,如汽车喇叭声、关门声、铃声等,同时有助于提高其看话能力消除病人的孤独感。噪声性聋、外伤性聋和中毒性聋的稳定期、突聋的稳定期等。

(4)传导性聋或混合性聋听力损失在40~60dBHL之间,佩戴助听器效果好。因此,当粘连性中耳炎、耳硬化症、慢性化脓性中耳炎的病人不具备听力重建条件时,可以选配合适的助听器。

(5)对有重振或言语识别率低的耳聋患者,应选配具有自动增益控制、大输出限制或全动态压缩的助听器,以提高患者的环境适应能力和言语听力,并保护患者的现有听力。

   总之,不论单侧还是双侧听力减退;无论是传导性还是感音神经性聋,只要听力损失足以影响日常交谈,而且不能经内科或手术方法加以矫正时,都是选配助听器的适应症。刚佩戴助听器可能不习惯,需要1~2个月的适应过程,专业人员应正确指导病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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